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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孟津区麻屯镇路通花园业主,开发商通知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我们进行了申请,因主贷人是异地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孟津区需要以户为单位的异地房查证明,而缴存地需要提供孩子身份证才能查询,疫情原因孩子的身份证一直无法办理,导致第一次提交的资料过期被撤回,请问我们是否可以重新准备有效的证明资料,进行公积金贷款的二次申请?
公积金 孟津 缴存 办理 申请 异地 贷款 身份证 主贷 房查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3-01-13 14:54:4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网友所反映的问题,我们收到后第一时间了解情况,资料过期审核退回后,需重新提交资料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0379-67937028与我们联系。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孟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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