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凯东办事处小区绿化和人行道活动区改造的车位是不是全体业主共有财产。2如果是全体业主共同财产,民法典,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需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没有业主委员会的需4分之3或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在九都新村没有业主委会的情况下物业有没有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签字!(如果没有,你怎么回复的少数居民不同意收费,意思就是大多居民同意,你怎么知道的?如果不知道为啥那样回复?明显偏袒?)3为啥一个政府部门绝口不提法律!一直在用一个三供一业改造文件翻过来倒过去的说,这个文件里说了可以不遵守民法典,物权法了?一个文件就把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违规让别人来给做主了?发出来让大家开开眼!中国是个法治国家,现在正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个什么文件比法律还有用也发出来让我们老百姓看看。物业打电话公然说自己有手续!请问哪个部门在没有居民同意的情况下占用公共区域让物业敛财给他发的手续!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3-01-18 08:50:5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第一时间与洛玻小区物业经理联系沟通,反映是本小区属于洛玻集体房改房,物业进驻时签订的合同包括车位费的收取,因为物业费收费金额和物业必要开支差距很大,需要车位费来补贴人员开支,同时小区车辆停放无秩序,需要严格对车辆进行管理,车辆管理规定事项已经公示在小区门口公示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凯旋东路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