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隆安富阳花园2号楼的业主,该小区因历史原因,在交房时1、2号楼为伊川农商银行团购房,现由伟泽物业负责管理;3-10号楼为普通住房,由润凯物业负责管理。 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关林路419号,宗地面积也为1-10号楼的总面积,在房管局备案的小区名统一为隆安富阳花园。 昨天下午我牵带犬只出行,经过了5号楼附近的公共绿地,却被润凯物业的男性工作人员告知,1、2号楼只能在门前的绿地遛狗,不能来到3-10号楼附近区域,因为同属不同小区,言行举止极为粗鄙,并不断对我进行言语攻击。 我想请问一下相关部门负责领导,关林路419号究竟是同一个“隆安富阳花园”小区,还是在备案中分为了“富阳花园”和“伊川农商银行家属院”? 润凯物业是否有权利将小区一分为二,禁止1、2号楼业主使用小区其他公共绿地? 工作人员对我进行言语攻击的行为,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一直侵犯我使用公共绿地的行为,应该如何举报?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富阳花园”和“伊川农商银行家属院”小区是两个物业,并非是把小区一分为二,公共绿地业主可共同使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龙门办
请监督润凯物业工作人员,禁止1.2号楼业主使用公共绿地的行为!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1-11 17:05:26
网友您好:
经查,我单位已告知物业企业严格按照小区前期建设规划实施,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做好小区服务,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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