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4日,本人收到洛阳海晨置业有限公司贵公司发出的【古都天玺通知书】(商品房老城区九都路与新街交叉口西南升龙天玺A地块5幢)。根据交房通知书安排办理交房手续的时间为2023年1月1日。然而,本人去到标的房屋现场进行查看后,发现洛阳海晨置业有限公司并没有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商品房。2023年1月2日按合同约定提交《拒绝收房通知书》,邮寄方式为邮政EMS,地址及电话为接收通知书原路返回,对方拒收。同期将电子版照片发送至海晨置业经理王利梅电话:15236157037微信。关注百姓呼声看到老城区回复中提到,经于业主代表多次协商沟通,已具备交付条件。1、业主代表身份非业主选举或推荐产生,公信力存有质疑,只能代表他本人或少数人意向,不能代表其他业主。2、现场实际工程整体属未完工项目,外立面真石漆未施工完毕,房屋内部质量暂时也未达到国家强制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需进一步维修。3、开发商无法提供合同约定收房前置条件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本人诉求,住建局帮助协调海晨置业相关负责人与本人联系,争对此事进行协商,不再一味的选择逃避,勇于担当和作为。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01-10 12:48:3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古都集团进行办理。经了解,古都天玺项目5#楼主楼五方验收已完成,面积实测已完成,市政配套水、燃气、暖气已施工完毕,电力配套正在报验,临时电已接通可满足业主装修需求,供电公司回复3月底完成正式电投运。外围绿化将于农历年前完成。鉴于目前部分业主着急装修,此部分业主可先进行交房,地产公司承担临时电费、两个月物业费。若无法接受此种方式交房的业主可待满足合同交房条件时进行交房,届时按照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进行相应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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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