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壹号三期面积差拖欠长达两年之久,迟迟不退,在2022年6月发布公告,说要在12月31号之前1700号都要退完,还拒绝任何途径来阻止业主要我们的血汗钱,今天已是2022年工作日的最后一天,仍未收到开元壹号的退款信息,难道真的是店大欺客,洛阳难道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能管理和约束这些霸企吗?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12-30 17:14:23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办理退款事宜。经了解,开发企业已于元月4日退还您的面积差。若后期仍未退款,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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