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2-12-30 17:48:19
网友您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水电汽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1116号)精神,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在建筑区划红线内运行维护等方面正常产生的费用,明确计入定价成本后,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住宅小区供水二次加压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的,二次加压产生的电费并未计入供水定价成本,物业服务企业可据实分摊收取二次加压费用。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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