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门西侧停车场有城市停车的牌子,但是8月20日早上7点多我去那里停车,是一个老阿姨用个人微信收费,当时她在停车场扫地,告诉我必须停好车立即支付,并且不能提供发票(微信支付截图已上传)
请问这个停车场究竟属于个人还是属于城市停车?
如果属于个人,不应该悬挂城市停车的牌子,并且个人收费后应该向消费者提供发票。
如果属于城市停车,那么个人无权用个人微信收费,城市停车应该查处那个用个人微信收费并且拒绝提供发票的个人究竟是谁?她是否应该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罚?
请有关部门查明情况,洛阳是个旅游城市,应天门西侧停车场正处在旅游景点附近,如果有人乱收费,对洛阳的城市形象有很不好的影响,同时她的行为也损害了城市停车公司的权益!
回复部门:弘义集团 2022-12-27 13:24:33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并已反馈至洛阳城市停车。经核查,该停车场为洛阳城市停车正规停车场,现场设有收费公示牌,属正常收费,因场地限制,未安装智能收费设备。用户在停车缴费后,可向工作人员索要发票。因工作人员未能提供发票给您造成不便,非常抱歉。如有停车疑问,可随时拨打洛阳城市停车24小时客服电话400-0379-55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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