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款买的开元壹号公寓,合同快一年了,还没有出来,致使无法交契税办房产证!这个月优惠政策就要结束了!多次打电话推诿无人管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12-28 15:55:2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转办涧西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其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此事。您的诉求与开发企业进行沟通得知,您的公寓2-2622被洛龙区法院司法查封,待解封后才能进行签约。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温馨提示: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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