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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暖气不热没人管

    用户提问 2022-12-22 07:43:46

    西工区凌宇犀地小区供热出问题,家里温度上不来。打电话给热力公司,说人家只管开阀,不热人家不管。发出来一张通知说是验收不合格。不合格当时为啥收钱接受给我们供暖,不热了又说不管热力公司的事。业主门自发在家清理滤网,清洗地暖,钱花了,供热还是上不去。给热力公司打电话就一句话那不归我们管 [查看详情+]

    热力公司回复 2022-12-22 09:15:36

    网友您好! 经业务部门核实,您所反映小区供温正常,小区内庭院管网等供热设施非我公司建设且未通过主管部门验收,不属于我公司维修范围内。

    我就知道谁收暖气费,谁负责,你所谓的主管部门验收,是哪个主管部门。既然没验收,为啥给我们通暖气

    网友1279902 2022-12-22 评论0 浏览1171 编号 20221222093223428 [热力公司]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热力公司 2022-12-22 10:36:14

网友您好!
        我市供热大致分为三种情况,直供直管、直供不直管及物业公司转供。
        直供直管可以理解为供热企业直管到户,小区入户计量表之前的供热问题,我公司进行管理。
        您所反映小区为直供不直管小区,供热企业向小区供热,并代管小区换热站内供热机组等部分设施的正常运行,但换热站以后的小区庭院二次管网及业主户内采暖设施的问题,需要咨询小区管理单位。
        对于小区内的供热设施建设,《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建筑物热力入口,供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明确建设单位建筑节能质量责任和供热单位供热计量装置、温度调控装置的采购、管理责任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按照省、市相关供热条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要通知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热经营企业及有关专家参与验收,未通知热经营企业参加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热经营企业有权拒绝接收。
       “实际中,个别开发商为节约成本,用不符合规范的管道或者设施以次充好,自建供热设施,这不但给今后的供热质量埋下隐患,也面临无法通过验收的情况,最终出现物业公司转供或者供热企业直供不直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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