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2-12-01 17:36:4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社保中心调查反馈如下:按照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规定,一是申请补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责任主体是应缴费但未缴费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向其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受理个人提出的补缴业务。 参保单位漏报, 瞒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损害职工合法权益可以准备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稽核股投诉,所需资料(一)实名举报投诉信;(二)劳动合同或劳动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投诉人与被举报投诉对象存在明确劳动关系的文书;(三)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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