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11-21 14:31:44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洛管委会〔2022〕2 号):本办法所称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是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含异地缴存职工),向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尚未结清且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方式核定计算并取其中最低值:(一) 按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月还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X 50%;(二) 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贷款额度= (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X10倍X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提取记录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申请。
以贷冲贷方式仅限于我市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范围内且已与中心签订商转公以贷冲贷合作协议的银行开展。目前已有12家银行签订协议,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原银行、中信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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