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给电动车上牌去了,之前上牌的社区,他们说不给办了,现在应该怎么办?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11-17 15:46:29
网友您好!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GB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该标准实施之日起不得生产、销售超标电动摩托车。在此之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摩托车,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上级精神,请车主务必于今年5月31日前,凭车辆合格证、发票等能够证明购车日期、车辆来历的凭证,到交警支队各大队车管中队上牌点办理过渡期使用的黄牌,5月31日后将不再发放此类号牌。
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电动车,您可查看一下车辆合格证,属于电动摩托车、轻便电动摩托车的到车管所上摩托车号牌;属于两轮电动自行车的,到各车驾管中队办理非机动车登记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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