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李楼镇白碛村2020年3月修滨河南路征地,未按照河南省人社厅2019年2月12日的豫人社(2019)1号《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政策执行。后经省、市、区多方协调,历时两年多,洛龙区于2022年8月2日,出台配套政策:洛龙政办[2022]21号《洛龙区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实施办法》。该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明确指出:“六、新老政策衔接办法(三)对于本办法实施前被征收部分土地但未纳入原政策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按当时省定征地社保费标准进行全额补贴,本办法实施后新征地部分按新政策补贴。”第七条第三项:“七、组织实施(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各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工作的重要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区政府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区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和相关社区要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对推诿、扯皮影响工作开展的,弄虚作假、漏报、虚报补贴对象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白碛村群众8月至10月多次就此问题与李楼镇政府寇镇长沟通,寇镇长每次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忙其他事情,或者各种理由推诿,迟迟不予解决。现在因为疫情在家呆了将近一个月,白碛村大部分老人以卖菜为生,村出不去,菜烂地里,没有任何收入,生活难以维持。现恳请洛龙区政府,督促李楼镇政府按照洛龙政办[2022]21号文件执行,及时发放征地补贴款,解决百姓生活问题。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11-07 10:52:11
网友您好:
经核实,白碛社区符合条件的村民已与2022年5月开始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对不符合条件的村民,我镇将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洛龙区李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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