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洛龙区洛宜路东方金典观澜小区的业主,我于2019年在本小区租赁了邻居的车位,今年购买了新能源汽车,想在租赁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本小区地下车库安装的私人充电桩大约有10个以上),先在洛龙区电业局申请了新能源汽车电表安装(电业公司认可长期租赁车位就可以申请),审核也通过了,但是物业不给开证明,刚开始说,我租赁的车位业主不知道,让微信里报备一下,我给邻居说了,他们在微信里报备了,后来又说,必须车位业主亲自来报备,并且带上车位产权证书和身份证,我邻居就来了,也提供了,物业让我邻居写安装充电桩的承诺书,我邻居说,他已经长期租赁给我了,让我来写承诺书,因为出了任何意外的情况,肯定是有我负责的,但物业又说,消防不通过,不批准,我老公又打了消防的电话,消防说,没有这一说,到目前为止,物业不给盖章,电业局也无法安装电表,我的充电桩安装日期马上到期,真的急人,请领导麻烦给协调一下。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11-08 16:35:24
网友您好:
具体事宜可到观澜社区进行协调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支持与理解!
洛龙区古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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