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龙区元华国际小区业主,上个月在地下车位安装了充电桩,我们小区的电是物业转供,悦宸物业按照8毛一度来向我收费,明细中分为电费0.585元/度和物业服务费0.215元/度。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另外,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
根据上述两条,我认为悦宸物业公司对充电桩电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是不合规收费。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11-09 10:22:54
网友您好:
该小区8毛一度是按商业用电标准调整,业主按民用电5毛多付费,谷风电价可能会到6毛多。 充电桩装在公共区域,电缆线用电均是商业标准,属于正常收费。如有疑问,建议您到物业公司详细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洛龙区开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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