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及爱人在北京和天津参加社保,工作地长期在洛阳市,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上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在该平台上查询国家公开信息,两地医保系统均已纳入国家统筹区,住院、门诊、慢特病均显示已开通状态,经查询洛阳市中心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显示住院、门诊、慢特病均为开通状态,依据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相关规定,可以在门诊及住院在已开通医院进行直接医保结算,本人去过洛阳市中心医院以及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均告知异地医保已经备案,去了门诊缴费窗口、大厅信息咨询窗口,均告知无法使用医保卡。请相关部门明示是本人使用方法不对还是理解不对吗?请告知在这两个医院去哪个窗口门诊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2-10-31 09:37:06
网友您好:我市以上两家医院均已开通异地结算业务并实现正常结算,国家异地就医的报销规则是“参保地药品目录,就医地的报销政策”,您需先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核实一下异地备案信息是否正常,如正常请提供在以上两家医院实际结算时医院电脑上的报错信息图片再向参保地医保部门咨询排查看什么问题不能结算!谢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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