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未完成路段可以停车吗?算违停吗?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2-10-14 08:44:13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诉求,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予以核实。经调阅洛阳市停车秩序执法平台系统,您的车辆分别在:魏紫路与周山大道交叉口非机动车道、长安路与西苑路交叉口非机动车道、康滇路与景华路交叉口非机动车道违规停放,以上3次车辆的停放位置均未按照规定把车辆停放在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内,违停照片清晰,违法事实存在,适用法律正确。并且这三个路段均是正常通行状态属于市政公共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请广大车主自觉摒弃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陋习,树立良好的停车意识,增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责任感,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的良好停车秩序格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0月1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