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时规划的高档小区,人车分流,但是从入住到现在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甚至还有摩托车在小区里乱停、乱窜,晚上带孩子在楼下玩,车都是乱窜,这么大的安全隐患,小区物业一直置之不理,不采取措施。
2.小区规划的地下车库是有停非机动车的位置,前几年也都是这么停的,划好的也有停车位置,但是以陆地上修建充电车棚为由又要求把电动车停到车棚,实在无理至极,对于仍然停在地下车库的非机动车,物业人员又以影响机动车出入为由随意挪动,甚至就围起来不让停了。
3. 今年4月,我电动车停在非机动车线 范围位置被无良物业人员挪动车把挪歪,物业人员一直推脱说物业挪车借助工具,不会把车挪坏,可以走访小区住户,挪车从来都是死挪,硬挪,对于住户的财产不履行看管责任 反而随意损坏。
对业主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地上对乱停乱跑非机动车不理会,却对地下停的好好的非机动车随意挪动, 请问这样的物业政府部门能不能去调查,去责令整改一下。
诉求:1.小区内严格人车分流,不允许非机动车机动车在小区生活区内行驶。2.规范(腾出)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把停车的权利还给业主;规范工作人员,爱护业主财产。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2-10-11 14:22:52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小区地下车库为机动车专用停车库,停车位已被小区业主购买,属于专属专用停车位。电动自行车停放于地下车库影响机动车辆正常行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洛安委办〔2018〕53号)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禁止停放电动车,地下车库禁止电动自行车与汽车混放。物业公司表示可以提醒电动车骑乘人谨慎慢行,但无权阻止小区住户骑车进入小区。物业公司会加强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秩序、对违章违规停放影响人车通行的车辆及时进行挪移等方面的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涧西区瀛洲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