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年10月与华耀城(洛阳)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当月工资于次月10日前发放,8月公司诱骗签订解约协议书约定于9月份向我本人支付72000多元人民币,但期间与企业沟通以各种名义推辞不予支付,现向政府求援
1.向我本人支付8月份工资约28766.1元
2.2022年报销款584.52元,21年出差报销款实际为4593元(企业内部流程已审批通过)但只支付2483元,差额2110元
3.21年加班共计32天,22年4.5天,均有加班考勤记录及企业考勤统计记录,要求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4.与企业有约定每年有3个月年终奖,21年企业运营是有利润,但企业并未支付年终奖,要求企业支付
本人因非洛阳本地人,已咨询相关贲门需要现场提供相关资料,现因疫情政策限制无法多次去现场沟通,希望政府给予相关支持,相关证据本人均可线上提供
以上恳求政府给予协调解决,感谢为盼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0-08 15: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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