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2年8月27日在洛阳市洛龙区洛阳旭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订购一辆比亚迪宋PlusEv旗舰版汽车。经过近一个月的等待,9月20日接到销售人员李某平告知,新车已经到店可以提车。9月20日办理完所有提车手续后,提车后一周之内我发现汽车竟然为“展车”并且在4S点展出一个月的时间,车内有多个蓝牙连接痕迹,多个app下载痕迹,多个拍摄的视频和照片,事实清楚。买车买的是新车,该店侵犯了我的知情权,选择权,我要求更换新车。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0-01 09:25:29
网友您好,接您所诉事项,我局立即指派具有管辖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辖区所经了解核实,车辆符合新车交车标准,没有质量问题,不符合退换条件,因疫情原因,双方不能到所里进行调解,商家承诺会与您协商补偿事宜,您表示认可,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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