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2-09-30 15:25:4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道北路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办事处已经联系小区物业负责人做出合理解释,物业负责人说明如下1、小区一期在2012年规划建设备案中有54个地面临时停车位(后由于消防需要取消了15个地面临时停车位);在小区业主签订的《售房合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前期业主管理服务公约》等中明确注明业主租赁(抓号)地面临时车位管理收费50元/月、80元/月两种标准;2、小区二期在2015年规划建设备案无地面临时停车位;3、对于临时驶入小区的车辆收取的管理费,也是依据业主签订的《售房合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前期业主管理服务公约》及国发改委(2014)2755号文件、豫政(2015)35号文件、洛发改(2018)3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执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已公示及报市相关部门和辖区居委会备案。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临时进入小区停放的机动车辆,均按以下方式收费(公示)类别入机动车库停放时间段占位费用入机动车库说明白天(8:00-24:00)90分钟内免费临时停放10小时以内2元短时停放10小时以上(夜间24:00前)4元不过夜车辆夜间(23:00-次日8:00)23:00-次日00:30免费停放90分钟内00:30-8:0010元过夜停放上午8:00-次日8:0010元每日10元,超日累加计费,不足24小时,按整日计算。新能源汽车减半特此说明洛阳方兴物业状元府邸管理处2022年9月29日。物业公司表示,会同时在业主群发布此说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