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购买开元壹号三期房子,2019年10月交,前期也未有人通知房子建小了2平方多,后来通过其他业主知道此事后,我于2021年8月办理面积退差1万多元,相关手续交给开元壹号售房部,但是截止2022年9月87日历时一年多仍不退,期间多次电话联系售房部,均告知2022年12月31日退完,我家里急等用钱到处去借,欠我的钱拿了这么久还不该还给我吗?请问开元壹号不应该在交房后就给我们退吗?截止现在马上交房三年,请有关部门协调尽快帮助我退款。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09-30 17:21:3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沟通此事。开发企业不同意不按号给发帖人退款,还是按退款编号退款,排在1700号之前的退面积差业主将于12月31日前全部退还完毕,请您打62211111查询退款编号。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温馨提示: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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