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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碧桂园虚假销售

    去年在洛阳碧桂园二期购买了一套期房和一个车位,因个人经济困难无力偿还贷款,2022年8-9月多次找碧桂园开发商协商退房退车位被拒,理由是虽然房子没有交房,但是已经备案了,我不明白,备案了就不能撤销吗?车位没有证、没有发票,也不能退吗?这真是买房容易退房难

    1、预售商品房的《补充协议》格式混乱,并未遵循法律规定的公平原则,尤其是涉及商品房交付条件、交接手续、逾期交付、违约责任等方面,均体现了其违法性。碧桂园置业公司工作人员未对《补充协议》内容进行说明,尤其是在《补充协议》中存在免责或者限制责任条款时,碧桂园置业公司未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补充协议》中关于商品房交付条件、交接手续、逾期交付、违约责任等协议条款,均对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应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明显减轻和免除了碧桂园置业公司自身的责任,而加重了买方责任。请求解除合同退全款

    2、根据监管办法条例规定,房屋贷款资金应该全额转入监管资金账户,经我多次到市民之家查询,都未转入,碧桂园长时间占用监管资金,这合理合法吗?

    3、车位销售的过程中说的是买卖,但是签订的时候是车位租赁协议,这个明显不合理,涉及虚假宣传,协议有失公平,且最关键的一点是,碧桂园竟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一个人防车位给我,不仅欺骗消费者购买,且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出卖人防车位,请求解除协议退款

    网友899268 2022-09-14 评论1 浏览7511 编号 20220914161709726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09-19 17:52:55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办理退款事宜。经协调,针对您所述的退房问题开发企业明确不予进行退房退款。双方按照签订的合同(协议)条款约定执行,若双方协商不一致,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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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降价了,才来退房的吧,真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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