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管局: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说明你们负责举办的招标,并宣布哈罗骑行中标的服务价格和服务期限,因为组织招标的是你们,宣布哈罗中标的是你们,所以你们有义务向洛阳市老百姓说明哈罗中标的服务价格和期限,这关系到全洛阳市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综合考虑洛阳实际情况,明确市交通局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主管单位,负责共享单车相关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共享单车准入等工作。请您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2022年9月1日
洛阳市城管局行政不作为,招标的内容条件是你们制定的,中标的单位是你们同意的,中标合同是你们签的,现在让老百姓去问交通局和物价局是严重错误和不负责任的,请城管局不要再隐瞒回避了,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依法回答说明哈罗骑行中标的服务价格和服务期限,让老百姓真正的享受到中国行政部门的公平、正义。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2-09-02 16:00:15
网友您好: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综合考虑洛阳实际情况,明确从今年6月起由市交通局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主管工作,负责共享单车相关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共享单车准入等工作。同时由城市管理局制定的与共享单车相关的文件已经废止。您的问题请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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