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305120220000506
2022年8月10号下午2点多钟,我骑车由联盟路与南昌路、等红绿灯由西向东左转弯时从左侧面过来一辆白色轿车超速行驶将我连人带车撞倒。事后我于8月25号接到事故认定书认定我全责。我现在头痛头晕恶心。我认为对方过斑马线红绿灯超速行驶,开车打电话,撞倒我不报警,是不是酒驾,交警来现场也没做笔录也没撤对方是否喝酒。认定书上就说无照驾驶摩托车全责,我也没闯红灯正常转弯。我就想问一问他撞人死亡了,也没事吧。希望上级领导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8-29 17:53:33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确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感谢你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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