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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进入监管帐户

    尊敬的政府部门领导,我与2020年11月购买了旭辉时代天际一期项目,并于2021年8月份办好住房公积金贷款,9月份开始正常还款。目前项目已停工9个月,去市民之家查询后发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在监管帐户,公积金信贷科的答复是2022年3月8号以后的强制打入监管帐户,之前的打入贷款合同约定的帐户,也就是开发商的个人帐户。请问这样解释可以吗,如果开发商把贷款挪作它用,最终房子不能按期交付,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另外房子现在还未完全封顶,未封顶的房子可以划拨贷款吗,求答复。

    网友200386 2022-08-26 评论2 浏览3810 编号 20220826104943296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08-30 17:44:05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旭辉洛阳时代天际”项目资金监管问题,我中心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要求进行管理,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开发企业申请使用监管资金。

关于您反映的按揭款未进入监管账户问题,请购房本人携带身份证件,预售合同及按揭合同相关购房材料到我中心反映。

1.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

2.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3.购房人申请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时,抵押合同约定的按揭贷款发放帐号应与购房人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预售资金监管帐户保持一致。各按揭贷款银行发放房款时应严格按照《监管办法》规定,将按揭贷款直接划入指定的监管账户。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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