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洛阳市涧西区升龙城物业公司不经业主同意,违规出台规定,不让没有车位的业主进入地下停车位,违规销售地下停车位。
涧西区 业主 龙城 停车位 物业公司 洛阳市 违规 不让 车位 停车场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2-08-22 14:34: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车位出售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进行出售。经我办了解该小区地下车位已全部交付,物业对地下车位管理符合规定。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
好评数0
差评数0
网友19309 2022-08-22 12:18:22
在拨打12348热线后,指导找到如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请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物业交涉,没有车位的业主在不影响消防和其他人权益的情况,可以随时进入业主地下室。
顶+1 踩+1 回复
网友19309 2022-08-22 11:49:42
2022年08月22上午11点05,037964861600,工作人员回复推诿,态度恶劣,解释不合理,已经录音,请有关领导关注!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