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局的回复充满傲慢和信口雌黄。中央反腐电视局《人民的名义》中有两句经典台词,“1、坦率的说,我们的一些干部,素质已经远低于一般的国民了”;“2、现在严重的问题,不是教育群众,而是教育干部。”与贵局共勉。希望贵局工作人员能够根据市民的疑问逐条回复,执法守法,而不是一言不合就曝光隐私,答非所问。
第一,贵局说那不是正规停车位,是私画小摊位。作为一名依法取得驾照的驾驶员,看到白色停车线就以为是车位。交通法规中也没有教如何区分小摊位和停车位。相反,你们是执法单位,这个地方私画小摊位多年你们怎么一直不管?这是你们的责任疏忽,因为你们工作疏忽而给居民造成的错觉。所以,因为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们完全承担。
第二,你们回复说“我局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前期安排工作人员主要以宣传为主,积极对在现场的违停车主进行普法,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在正规停车泊位内。”你们刚涂黑就立马罚款,请问你们何来的“前期安排工作人员主要以宣传为主,积极对在现场的违停车主进行普法”。而这也是我们的核心诉求,即,将长久的白色停车位突然涂成黑色后,立马就开始罚款。对于这种做法,我认为对居住在周边的市民不公平,应该给予缓冲期警告,而不是在涂改成黑色线的立马就直接罚款。自始至终,城管局回复说,你们进行了这一工作,但是从时间坐标轴上可以看出,显然没有前期的宣传教育。作为附近的居民,我未曾接收到你们所谓的宣传教育,请你们解释你们在什么时间段进行的“前期宣传教育,什么时候引导车辆停在正规车位”。我们在业主群、附近店面等对周边居民进行调查,是否大多居民都收到了贵局提到的宣传教育,是否给予了周边居民缓冲期和警告。请直接亮出时间坐标轴的证据。什么时候涂黑(我可以告诉你,是5月22日),什么时候进行教育引导,什么时候开始正式罚款。请务必交代时间,而不是信口雌黄,糊弄老百姓。
第三,贵局在回复中自相矛盾。贵局在回复中“此路段设有全段禁停标示,以警示车辆禁止停车”。然而,事实上,贵局在将该马路右侧的白线换成“黑线后”,立马在该马路的左侧重新增加新的白色停车位。那贵局的这一做法真让人惊诧,你们一边说全段禁停,一边把右边的白色车位变黑,然后把左边的马路变白。按照你们的做法,经过你们的操作,该路的路况没有任何改变。谈何说你们接到投诉,车流量大,违停严重,然而针对该路段进行专项整治。那么从结果上来看,你们的专项整治行动的“结果”就是把停车位有右边换成了左边。如果有需要,我们可以进行数据统计,统一一下你们取消了几个车位,又增加了几个车位。既然周边居民投诉这个多次,而你们成果竟然一个车位不减少,只是把车位从右边挪到了左边。这种糊弄来百姓的做法,让人赞叹不已。
第四,贵局再一次在回复中将当事人的车牌号曝光出来的做法,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规定。不管是中央电视台、还是河南电视台在处理相关问题时,都会将车牌号予以特殊处理后才会公布照片或视频材料。请贵局予将车牌号处理后,再予以上传。贵局时执法单位、执法部门,不能执法犯法。对于老百姓的疑问,你们一言不合,就曝光投诉者的隐私信息。你们的权力和胆量太大了。现在即使是龙门大道和开元大道口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也是对身份证号进行特殊处理后,才予以上传。对于你们执法犯法的行为,我们会追求到底。
司法公平的核心诉求是程序正义,如果程序错了,那么引用的法律条文再正确,这一的处罚结果也是错误的和没有意义的。我们诉求的核心是,将白色停车位变黑的第二天就立马蹲点的执法、罚款,这种执法风格是让人接受不了的。而贵局也说,你们开展“前期的教育和引导”,请你们列出你们的时间轴线,而不是自说自话。
再一次声明,请讲车牌号予以特殊处理后,再予以上传。我们已经保留了投诉和你们回复的所有证据,我们会以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2-08-24 16:49:48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您反应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诉求,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接、专项办理。2022年8月24日,与您电话沟通了解详情。
关于上传车辆违停照片问题,已及时将车辆照片撤回,并向您表示诚意的致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法规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关于钱江路南侧车位涂抹取缔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已督促洛龙区城市管理局,积极开展文明停车宣传工作,联合社区、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走访临街商铺,发放宣传册,落实“门前三包五不准”制度,发挥群众力量,参与停车管理,引导机动车规范停放。
洛龙区钱江路全段设有禁停标识,禁止车辆乱停乱放。此路段车流量较大,早晚高峰期学校门口接送学生车辆较多,易造成交通拥堵。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践行“721工作法”,以“人性化”执法、“亲民型”管理、“暖心式”服务,创新思路推动城市管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城市管理执法服务迈上新台阶。
请广大车主自觉摒弃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陋习,树立良好的停车意识,增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责任感,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的良好停车秩序格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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