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区银河小区八月一号陆续通知交房,提供不了相关证书的前提下,要和物业签字才能验房,请相关部门落实是否具备交房资格。普通老百姓不懂交房是和开发商对接还是和物业对接,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能和商品房君河湾物业费一样收取1.3吗,物业费有没有相关有标准,合不合理。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08-19 18:06:39
网友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银河小区二期经适房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工程验收,尚未取得验收合格手续,我们已要求开发公司立即停止交房。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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