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8-12 13:20:09
网友您好:
该小区物业企业现位置在7号楼101室,与翰林院区分线在该小区北门用于围墙及铁艺围栏为分界线。原物业用房现空置,我单位已告知物业企业及时对小区公共部位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小区管理工作,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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