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费水费我们每次都按时交,从未拖欠,为何一而再再而三的停水停电,一周停三四次已经是常态化了,到底什么时候能解决;
2、为什么垃圾清运费敢单独跟我们业主收取,法律明文规定物业费包含了垃圾清运费,他们怎么敢的?
3、小区路内停车凭什么收费,如果不收费就管理不了乱停乱放,就换人,法律规定公摊面积属于我们业主所有,他们凭什么收费,他们外面的办公室还是我们的门面房,他们给我们缴费了吗,还按年,月,季度,哪来的胆子?
4、为什么当时装修每一家交的装修押金,现在不给退,每次去问都是各种推辞,什么财务不在,会计不在,收钱的时候可没听说谁不在啊,而且都不在,他们每个月的帐谁做的?不需要财务?
综上所述,我想请问一个普通的物业他们怎敢做这些强制性违法事件,他们后面到底是谁在撑腰?望领导给个有用的回复,莫再三言两语推辞了!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2-08-10 10:45:1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洛浦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关于小区水电问题。因史家沟安置小区尚未全部交工,目前1-5号使用的临时水电。近期由于业主增多,且进入夏季用电高峰,致使小区用电设备出现短路,引发短时间停电现象,影响业主正常用水及乘用电梯,给业主生活造成不便。为此,办事处与建设方、物业公司、翠云社区沟通:一是加强对用电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正常用电;二是加强对电梯的正常维保和管理,保证居民正常出行;三是要求物业公司做好停电停水前后与业主的告知说明及沟通工作,保证业主的知情权;四是督促建设单位,尽早让小区使用正式水电。因小区目前为临时水电,业主实际使用形成的水电费,为便于管理和监督,经协商由物业公司进行代收,票据由翠云社区加章,将水电费交至供电供水部门。该小区由于没有业委会,还是回迁安置房,同村委商量后针对小区停车乱的现象,做出来的决定及通知。参考文件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9〕22号第12条:既有居住小区内配建的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经业主同意,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设施。关于装修押金问题,物业已将需退押金住户进行登记,每集够五十人统一进行发放。下一步,办事处将根据史家沟安置房小区交付情况,根据物业管理规定,积极筹措成立安置小区业主管委会参与管理,共同努力,不断提升小区各项服务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