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9日本人开车去王城公园停车被贴条罚款200元。电话咨询告知占用盲道和未再停车位停车。首先那个盲道真看不出来是盲道,其次那有在盲道上修路灯的,再有不影响交通停车为啥非要罚款,法律不应该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吗?最后为啥要顶格处罚那,我开车找车位找了一大圈找到一个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车,被贴条就贴吧还定格处罚。还有洛阳的首次违法免处罚不让用,答复说是新注册的不行,不是新注册的不行那这个法规制定的初衷是什么?人为的添置一些条件不合适吧。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2-08-03 11:04:12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您反应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询违停执法系统,您的车辆在2022年7月29日11:25分违规停放在西工区中州中路与涧东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人行道上,占压非机动停车位且辗压盲道,违停照片清晰,违法事实存在。
“文明停车服务卡”是指车辆没有任何违停记录或历史周期的违停处罚均已处理,对周期(上半年周期为: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下半年周期为:7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内首次在洛阳市城市区“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且违停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予罚款。车辆在每周期首次获得绿卡时,系统自动赋予“轻微免罚,首违警告”权益。需要注意一点,“早获取绿卡,早享受惠民政策”。如果违停行为发生在获取绿卡之前,需要缴纳历史违停罚款后在周期内系统将赋予您“当前享有免罚资格”自主申请权。经系统上查看您注册小程序的时间是2022年7月29日12:09分,属于违停在先,注册在后,系统判定属于历史违停。需要您缴纳完历史违停罚款后,系统将赋予您周期内“当前享有免罚资格”的权益。
目前,违停执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停处罚额度给出了一定的区间,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章 第十四条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2006年7月2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审议通过《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该《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规定,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全省违停处罚额度均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行,处罚金额不能随意更改,更加体现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罚的公平性。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的修订,适时调整处罚额度。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全天不间断的路面巡查,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对部分法律意识淡薄,思想上抱有侥幸心理、对赌心理和从众心理的违法停车行为绝不姑息。呼吁大家规范停车,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停车泊位和停车场内,不要为图自己方便,妨碍交通和他人出行,执法人员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2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