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隆花园售楼部建成十几年了,房子早已卖完,但是售楼部依然存在,并且已经是个危房了,严重影响小区人回家的安全性,这个十几年的危房为何迟迟不拆除,是否会带来安全隐患?是否符合常理?我们作为售楼部正后方居住户,房屋遮挡,严重影响到居住环境,住户买房的时候销售承诺17年左右拆除,一直不见有动静,物业私自变更,县规划局批准延期六年,请问临时建筑允许这样延期么?有没有考虑到正后方几层居民的居住环境问题?规划局做出的行政许可行为是不是必须要考虑被遮挡的住户权益?为何做出的决定没有征求被遮挡住户的意见?这是否符合常规?另外,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诸多法律规定,有何依据做出的是延期六年拆除?请予以公示。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2-07-27 09:05:19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我局综合执法监察队已介入告知当事人到我局综合执法监察队接受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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