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王雷
投诉:洛阳市公安局西工分局
投诉事项:
1、请撤销洛公刑复字(2022)24号维持原决定的通知书。请撤销洛公西工(巡特) 不立字(2022)53号不予立案通知书;
2、请西工区巡特警大队提供完整的执法视频并向案件相关人调查取证。
3、对申龙公司以故意毁坏他人财务罪立案处理;
事实与理由:
我和星凯公司签订有租赁合同,时间是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申龙公司2022年3月中旬才注册成立,我与申龙公司并无任何租赁关系,何来租赁纠纷??也从无任何单位和个人说要我撤场。就在五月二十三号晚上把我的店打砸。我们商户代表有到西工区信访局的上访记录,申泰置业和星凯公司的租赁合同在法院诉讼中,申龙公司有什么资格强迫商户与它再签订租赁合同???申龙公司在强迫商户与它签订租赁合同无果后,百般刁难商户,不给商户充电或者少充电,限制商户出货,封店强行拆毁打砸我的店等等恶劣手段,来强迫商户来与它签订租赁合同。并且在我5月23日下班后上楼与申龙公司谈判时,申龙公司没有任何谈判的意向。于当晚将我的地板店进行了打砸。在5月26日下午,我进入月星家居商场时被保安拦截,不让我进入商场。我打110报警时,民警告诫保安我有进入商场的权利和自由,在我往里走时,遭到保安的推搡,致使我倒地,西工区巡特警大队告知不予立案。
我的地板店门头发光字,灯箱广告,店标字被拆毁,地板样板被拆毁扔在地下,对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约三十万元。在4月1日和4月25日星凯公司两次发告示,它们仍有商场的承租权并告知商户它们与申泰置业的诉讼仍在进行中,星凯公司是为了商户的利益被迫做出了忍让。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在2022年6月24日做出了关于洛阳星凯公司和月星家居商场的二楼商户王雪珍(杨子定制)的判决。认定他们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种种事实证明申龙公司为达到逼迫商户签订租赁合同的非法目的。采用各种非法的手段。洛阳市西工区公安局既没有向我了解任何情况,就非常武断的说该案无犯罪事实发生,难到西工法院和西工公安对法律理解是不一样的吗?难道申龙公司有权利随意打砸我的店,谁给申龙公司的权利,谁又是申龙公司的保护伞,目无法律损坏公私财务。这么明显的打砸事件,西工区公安局能给出无犯罪事实发生。请问西工区公安部门,有纠纷就可以随意打砸他人财产吗?你们是谁的警察?还是人民的警察吗???我强烈垦求市局的领导纠正西工公安分局的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还世界一个朗朗乾坤。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
投诉人 王雷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7-26 16:32:01
网友您好,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对相关决定存在异议,可向洛阳市公安局申请复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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