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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洛阳课外培训班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针对课外辅导班联合下发通知规定。

    第六条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第七条 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很多家长发现,能符合上面一条的都不足二十分一。

    请问一下,针对上述情况,请问一下具体是洛阳教育局、洛阳发改委、洛阳市场监管局中的哪个部门的失职?

    如果都不清楚我就再问问省里。

    你已经被监控了 2022-07-17 评论1 浏览3343 编号 20220717195011864 [教育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2-07-18 09:20:05

网友,您好!校外培训实行属地管理,学科类由教育局监管,体育类由体育局监管,科普类由科技部门监管,艺术类由文广旅监管。培训机构必须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向社会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培训费,收取的培训费要开具正规票据。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暑假期间不能进行学科类校外培训。我局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不间断的巡查。一旦发现有违规机构,将严肃处理,并向全社会曝光。同时,希望广大家长朋友积极向各县区主管部门举报校外培训违规线索。一经核实,将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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