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住建领导:您好!
我于2021年购买了佳兆业洛阳中心房产,房屋购买后立即降价就不说了,去市民之家查看发现首付款在监管帐户,但贷款部分没进(好多业主都是如此)。在今年全国房企频频暴雷停工的严酷形势下,尤其是当下全国各省业主发布停贷公告,更是让人不寒而栗,担心房孑是否能如期交付!希望领导切实重视佳兆业洛阳中心预售资金监管问题!
最后再次恳请贵局及早用行政手段赶紧阻止房企这种恶意挪用购房款的不良操作!保证洛阳中心项目购房款能够专款专用。如果就佳兆业洛阳中心封顶后烂尾,那我们普通老百姓就只能财房两空,那也只能停贷这步路可以走!!!
希望政府重视起来这个问题,让所有资金进入监管账号,发挥住建委因发挥的作用,拒绝政府不作为!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07-14 18:19:2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沟通,并一一进行解释,您表示理解。关于您反映的资金监管问题,我中心已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审批用款。在审批用款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工程节点,开发企业申请使用监管资金。
温馨提示:预售商品房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购房人和按揭贷款银行应按合同约定将房价款(包括定金、预售商品房一次性付款、首付款、个人按揭贷款)全部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帐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房价款。
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购房人申请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时,抵押
合同约定的按揭贷款发放帐号应与购房人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预售资金监管帐户保持一致。各按揭贷款银行发放房款时应严格按照《监管办法》规定,将按揭贷款直接划入指定的监管账户。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