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本人反映此问题后,有关部门答复统筹地下空间受限、变压器容量不足问题,不让安装,我想请问一下有关部门调查了没有?就给出如此不负责任的答复意见,电线铺设都是走顶需要什么空间?变压器容量不足是你们的臆想还是电力部门的意见?业主去市民之家申请都已经通过了,电业局也说了没问题,只要物业同意,电力就可以进场施工,你们怎么得出的容量不足的结论?
其次,有关部门答复地上有充电桩,我想请你们实地调查一下,地面三五个充电桩也叫充电桩吗,那就是小三轮的充电桩,新能源汽车根本就停不下。实地调查一下再发表结论吧!
最后,同一时期建设的绿都塞纳春天,富阳花园,棕榈泉,这些都是龙门办的辖区吧,甚至后来建设的练庄安置小区都已经装上充电桩了,为什么偏偏九都名郡不行?物业不想担当,不敢担当,政府部门应该指导帮助解决问题,不是一味地替物业打掩护!
如果还有困难,希望有关部门带领小区物业,业主到周边小区学习学习,看看附近小区怎么能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新能源汽车是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的战略布局,是大势所趋,要顺应时势!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7-11 10:29:53
网友您好:
因居民有安装新能源充电桩需求,向电力部门申请后,电力部门为规避责任风险要求必须由物业出具同意书方可安装。物业作为服务企业,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及对新增的设备和隐患承担风险。根据河南省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既有停车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建行规[2020]6号)文件规定,关于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红头文件第十条(车位购买人员可以自行到电业局申请办理安装充电桩业务),并未明确要求物业盖章才可以进行安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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