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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7日,我省十三届人大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最新的人口计生条例,规定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上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请问洛龙区卫健委是否下发相关文件要求辖区各单位落实该地方性法规?辖区机关事业单位是否落实政策?请转区卫健委回复
洛龙区 育儿 辖区 是否 请转 区卫健委 出勤 计生 地方性 事业单位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7-04 16:40:21
网友您好: 接到受理单后立即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并向其说明相关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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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33430 2022-08-04 18:50:44
你好,我是三胎,孩子两岁,公司不给育儿假,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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