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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购房贷款资金未进资金监管账户

    领导您好!我于2022年6月初在洛阳市洛龙西绿都凤启开元项目购买住房一套,首付22万余元,我自行打入资金监管账户(洛阳绿畅置业有限公司,交通银行监管账户413696999011000433296)。组合贷款90万元,6月14日放款,放款后,90万元直接被银行代扣至(绿畅公司413696999011000324488),代扣的户与售楼部公示的资金监管账户不一致。我现在高度怀疑,银行与开发商沆瀣一气,将90万元直接转给开发商,并没有进入资金监管户。我6月28日致电交通银行洛阳信贷部,至今未得到任何回应。现请领导帮助核实钱是否进入了资金监管户。谢谢。

    网友555219 2022-07-02 评论4 浏览5141 编号 20220702103656633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07-07 09:41:43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此事,并一一进行解释,您表示理解。关于查询资金是否转入资金监管账户问题,请购房者本人持身份证及相关购房材料到市民之家一楼B区进行查询。

温馨提示:预售商品房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购房人和按揭贷款银行应按合同约定将房价款(包括定金、预售商品房一次性付款、首付款、个人按揭贷款)全部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帐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房价款。

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购房人申请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时,抵押合同约定的按揭贷款发放帐号应与购房人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预售资金监管帐户保持一致。各按揭贷款银行发放房款时应严

格按照《监管办法》规定,将按揭贷款直接划入指定的监管账户。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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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你这是几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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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不是只在消费者账号上过了一下 又划走了?至于划没划到资金监管账号上这个需要自己去查吗?

    +1 +1 回复

  • 为啥有关部门没有回复呢?

    +1 +1 回复

  • 签借款合同时没看回款账户吗?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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