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龙区英才路办事处河洛文化村小区的业主。本小区2 号楼属于商住楼,按照各种法规,底商是属于禁止开办餐饮行业的。现一楼正在装修,计划开设餐饮。请各级管理部门及时介入,依法查处。
《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用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1、洛政办【2014】2号文件(洛阳市预防大气污染行动方案的通知)----为加强餐饮油烟及噪音污染的治理……要求居民住宅去区内禁止审批餐饮服务项目。责任单位,环保局,卫生食药局(市场监管局),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2、洛政办【2014】69号文件《关于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城区(县城)营业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餐饮单位为整治重点,要优先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对于选址不合理,营业扰民,群众多次投诉的餐饮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令限期搬迁或拆除,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无论从哪方面法规,河洛文化村2号楼底商都不具备开办餐饮条件,现在他们依然违规装修,是他们不懂法还是背后有保护伞在暗中支持?
对此,广大业主意见很大。为了维护小区的和谐、健康、稳定,实现党的共建、共治、共享这社区治理新格局的伟大构思,恳请相关部门及时责令改正,停止装修,还广大业主一个健康、安宁的生活环境。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7-15 10:00:46
网友您好:
经了解,该处商户于2022年5月底租赁河洛文化村2号楼102商铺。正在装修的位置是102商铺西半侧为烟酒店,东半侧从7月1日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古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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