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区伊蓝春天小区,中信小区水质不好已经反映很长时间了,就在6月23日公布了最近一次水质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检测标准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按照标准需要检测常规项目工38项,但是在发给小区业主的一份检测报告中只有20项且全部合格,而毒理指标15项检测,只有4项公布且这四项全部合格,其他11项没有公布,出这份报告的公司名字:河南摩尔检测有限公司。现在有以下疑问请帮忙解疑:
1、既然是按国标进行检测,是否可以仅公开公布部分且合格检测项目数值?
2、如果全部检测,但仅仅是公开公布了合格项,其他项目数值没有公布,是否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
3、如果必须公开全部检测数据,那么河南摩尔检测有限公司是否存在违规违法问题?
4、这份检测报告的委托方是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作为政府部门,难道不清楚公布检测标准的要求,是仅公开部分合格数据?还是全部数据都需要公开?
5、若只公开部分数据,请问是否可以理解摩尔公司只检测了这些项目而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存在违法问题?作为委托方的农业农村局是否也有责任?
图一: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所列出的常规检测项目,红线是摩尔公司出具报告中公布的检测项目,
图二:摩尔公司出具报告所执行的检测标准
作为公民,作为小区业主,我希望得到瀍河区农业农村局的正面回复,而不是像图3机器人似的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诉求我们已受理,稍后给你回复,请您耐心等候”。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2-06-29 14:55: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我社区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周日下午3点已经在社区开协调会,目前正在研究方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乡政府
2022年6月3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