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市劝导非机动车不带头盔,个人十分提倡,甚至全市没人不提倡。但为何存在区别对待执法的状况?是否应该有更加规范的劝导?交警在路口是否应该佩戴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言辞。既然有明文规定的执法流程及话术,为何不执行?为何对待不带头盔的人,区别对待?劝导过程中言语过分,还要给人扣帽子?难道任何事都要从恶的那方面来揣测才能体现自己劝导的得当?文明骑行不能搞形式主义。好管的硬说,不好管的软说甚至不管?还有建设路与嵩山路交叉口长期嵩山路路口非机动车占用建设路方向非机动车道,导致非机动车无法通行,有人管过吗?不能只管好管看得见的路口,而把最该规范骑行的路口也管起来。文明城市不但需要市民的维护,也更需要城市执法者的维护。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6-30 11:27:58
网友您好!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培养全体民辅警执法执勤规范化行为,针对你反映的情况我们会加强内部检查督查,进一步提高交警的执法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您反映的嵩山路建设路口交通问题,我们已安排执勤交警加大警力,加强管理,为辖区居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如果您有对交通管理方面有好的建议和意见,可拨打我们电话64856592,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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