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号洛阳市发布《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明确,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55万元;
2022年5月9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措施的通知》中第二点要求:
1.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中心所有窗口单位和网厅业务窗口按新标准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5月1日之后,对已受理但未面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要逐户做好回访了解,有需要的可以按新标准重新受理。
本人所购房屋已签订合同且房管局已备案,首付款已存入新安县监管账户,但公积金贷款还未面签,之前公积金个人贷款限额为40万,现调整为55万,按新政策本人公积金也可贷款55万,现希望按新政策重新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怎么做?
既然走到公积金面签贷款,那合同肯定已经备案,首付款已入监管账户,若按新标准公积金可贷额重新受理,那房管局合同备案是需要撤销或变更,首付款是要退一部分的,但县房管局给说合同备案原则不给撤销(除非贷款批不下来等)、首付款入监管账户不退。
购房合同总金额不变,首付款不减少,公积金贷款也不可能按新标准重新受理的。
所以第二点第二条只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执行,但房管局合同不变更、首付款入监管账户不退(房管局人员只听说增加首付款,没有遇到减少首付款的,也未听说有该措施),按新标准也走不到公积金重新受理这一项。
若贵中心没有下发该措施通知,我会按原贷款执行,既有下发了,才会去询问咨询。
针对第二点第二条若有需要按新标准重新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措施还请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管局沟通协调一致,否则即便有需要若合同备案不变更、首付款不减少也无法重新受理。谢谢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6-02 11:38:41
尊敬的网友:您好!
住房公积金新安管理部自接到中心文件通知之日起,已及时通知业务窗口按新政策标准受理业务,对已受理未面签的贷款客户做好回访工作。关于您反映的合同变更及首付资金事宜,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及房管部门及时问询。
住房公积金新安管理部:69775969。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