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0日早上电动车正常停在路边人行道的非机动车停车位上,被安乐交巡大队在不告知车主,不备案110的情况下违规拖离到郭寨停车场。车主当天找了一两个小时找不到,报案110也不知去向。询问附近商铺主,才知可能被交警拖走。第二天到交警六大队,上班时间找不到应该处理的工作人员,等待多时工作人员才陆陆续续的来到。
1.洛阳市至今没有发布或公告过到2022年5月10号电动车不上牌就要处罚,就要拖走的通知,这样不通知车主违规把老百姓的私人电动车拖离,跟偷盗有什么区别?这样操作合规合法吗?
2.停在洛龙区的小电动车,被所谓为百姓服务的部门,用纳税人的钱拖到郭寨?拖车费,停车费不用要钱吗?纳税人的钱是这样让你们随心所欲乱消费的吗?你们拉去容易,想过老百姓自己怎么拉回来吗?老百姓去取车跑那么远,消耗的时间成本,资金成本,你们都不用考虑吗?
3.如果上牌容易,老百姓为什么不上牌?上牌时间都是工作日,老百姓也得上班养家糊口。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5-12 17: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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