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2-05-16 15:46:0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核查,诉求人于2022年3月24日通过12315平台进行投诉,王城监管所工作人员与双方沟通,被诉方拒绝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