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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来洛工作3年的县区引进硕士,强烈建议政策制定优先考虑留住人才,尤其是在县乡等基层工作的高学历人员。来洛3年,不少一起来的研究生都已经跑路了,相比之下,引才更要注重留人,尤其是偏远地区和基层单位,在这些地方工作的高学历人才更应被善待不是吗? [查看详情+]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已收悉,下一步我们将做好政策优化工作。
首先,能否要求各县区取消服务期内离职,退还安家费的规定。例如,某人服务期5年,在某县工作了4年11个月后,到洛阳市某区工作,也要退还4年11个月期间每月所发的安家费。作为一个外地人,本来发到手的工资就不多,甚至一半工资花在了路费上。如果奉献了几年,因为谋求更好的发展而提前离职,还要退还安家费的话,不免感到政策没有温度,也不利于洛阳招才引才。
退还 离职 政策 服务期 工资 各县区 县区 所发 外地人 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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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065258 2022-04-28 18:01:28
钱又不是一次性给完,均到每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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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13454 2022-04-27 21:58:39
拿了钱就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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