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4-27 15:30:26
网友您好!今年4月份以来我大队通过路面劝导、宣传一千七百余例,对路边停放未上牌电动二轮车粘贴温馨提示单两百余例。在前期工作基础上,4月22日,洛龙区交警部门与区城管局联合执法对辖区路面停放的未安装号牌的电动二轮车进行了集中拖移,并同时向110进行了报备。后续对拖移车辆沟通协调上牌人员进行上牌,通过此手段督促上牌,不进行处罚。借此机会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要执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和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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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11587
2022-05-11 12:38:17
看了公安局的回复,明白了这种不告知车主违规拖车是违规违法行为。你宣传教育,贴提示单,并不代表你可以违法拖离不知情的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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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伞
2022-04-26 15:02:53
你在这扣啥字眼呢?让你上牌你不上,你本身就违反法律法规。你觉得违章处罚当事人都在场才能处罚?你的意思好像就是让你上车买票,你死活不买,还混上车,到站下车就跑,找不到你就不算你逃票?找到你你还说要在车上抓住我才算。。你有这较真的劲能把牌上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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