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04-26 17:02:13
网友您好:
我市暂无符合认购条件的经适房项目。我市经适房项目认购报名需开发建设单位办理五证(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及市发改委下达房屋销售价格批复后方可面向社会认购报名。待符合认购条件后将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认购公告。
特别提醒:经适房报名、资格审核、选房手续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不能代办,申购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一些网络、微信群、中介发布经适房销售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不要相信这些虚假信息。
若要了解经适房认购信息可关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查看了解(www.lyzbj.org.cn)。
《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洛住保〔2019〕4号)中规定:凡在城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户籍需满足“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且已满3年”,同时需符合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其它认购条件。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洛政【2015】7号)通知精神,“中心城区指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及高新区管委会、龙门园区管委会、伊滨区管委会辖区”。
经联系已告知,诉求人已清楚,疫情期间请广大网友做好疫情防范、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