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跃小区张贴了关于五一之后对进入小区的三轮电动车和新能源轿车加收停车费的公告,对此公告我有以下质疑。
1.小区内电动三轮车和无牌电动车很多,而且很多时间都占据充电车位但是不充电,一方面影响小区环境,另一方面也让有充电需求的人无处充电。此公告无疑可以有效改善这种情况,但是为什么要对本村居民和外来户区别对待?
2.收取停车费对实际需要充电的人是否公平?以我自身为例,我都是需要充电的时候才会把车开进小区充电,其余时间都是停放在地下车库,但是根据公告要求,我以后要充电除了支付充电费还要再缴纳停车费?但是我们交的充电费里面已经包含了一部分服务费,充电桩商家在入驻小区之前肯定也与小区物业协商了这部分费用,现在物业对需要充电的车辆再次加收停车费,虽然收费并不高,但是已经属于二次收费,并不合理合法。
最后,我认为龙跃小区物业的这一公告出发点是好的,我也完全支持整顿小区内各种三轮四轮电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但是像进入小区直接收停车费这种一刀切的行为并不合理,而是应该采取更科学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4-28 10:12:29
网友您好:
经了解,后河社区在服务本村居民中要投入很大费用,对于本居委会以外的人员没有免费服务的义务。所以,经社区两委会研究决定对“本小区租房、投亲靠友居住的居民,进入本社区的三轮(燃油)电动车、新能源四轮电动轿车”收取一定的停车费,这是为外来人员服务的最低收益,与其是否充电和占用充电车位没有关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洛龙区科技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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