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在上海市嘉定区嘉松北路7222弄,已经隔离一个多月,现已无法正常生活,上海市已经可以放行回家,但需要开具村委接收证明,经过联系,镇政府防疫办却不给开具证明,我又联系县防疫办,县防疫办又让找镇防疫办,请问我该如何回家?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2-04-24 18:55:22
网友您好:
接到诉求后,镇村干部立即核实,经查:诉求人安某伟为红旗村村民,于2022年3月初到上海市嘉定区务工,诉求人要求村委为其开据允许返乡证明。因为上海市当前疫情为高风险区,同时未收到上海方面同意安某伟返乡的任何书面条件,或网上公开允许返乡条件的通告,所以诉求人要求给开据返乡证明,完全是其个人意愿,不符合当前防控文件精神。综上述原因我镇未同意诉求人要求开具证明。如果诉求人能开出返乡证明,我镇将积极配合诉求人做好返乡工作。
莲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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